公 示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4号)、《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过学院各班级、系部层层选拔,评选出30位同学为2022—2023学年自治区奖学金初审通过者。现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注: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若有异议,将意见反馈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电话:0474-8984412
纪检部门电话 : 0474-8308326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