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营造浓厚优良学风校风氛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教学工函[2023]2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2023年4月25日下午4:30,在行政楼215会议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院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会议,由学生处副处长郝燕、学生心理活动中心主任赵红卫、资助中心主任郭晓燕及学工办主任薛嘉惠、杜彩虹、李美霖、田龙、周飞玉、张伟、杨挺参会。

会上,郝燕副处长宣读了自治区级、校级四优评选标准、评选推荐工作要求以及申报和审核流程,要严格按照相关评选办法和评审细则进行评定。并强调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把关,按时上报评选材料,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会中,大家认真了解掌握了自治区、校级四优基本申请条件和审评工作的注意事项,坚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四优评审推荐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主任郭晓燕强调在学生公寓楼建设辅导员工作站是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的重要载体,“一站式”学生社区中的重要举措,可以对学生进行近距离的思想教育、学习引导、心理辅导、养成教育、日常管理和生活指导。专职辅导员要用心用情、精准精细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升育人实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最后,学生心理活动中心主任赵红卫布置了关于“大学生心理情景剧大赛”的举办,要求每个系尽快确定人数、时间以及题材,高质量地推进活动,强调剧本要新颖,鼓励融合各种形式创新表达。希望本次活动能激发乌职大学生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的心理动力,团队协作,运用舞台剧的表现形式,对成长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思考、探索、尝试解决。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