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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物品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25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学生对住宿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设施设备逐步在新型学生公寓内被采用。因此,对公寓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能更好地管理及维护学生公寓内的设施设备.学生处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公寓内常用的、涉及面广的部分设施设备,编制了本制度,旨在向全体在校生说明具体的物品名称及使用要求。

1、学生公寓的公用物品由学院统一配置并管理。

2、所有学生住宿房间及公共部分的物品、设施都要建立物品档案。

3、学生公寓配备的公用物品不得损坏,不得随意搬动,不得丢失。

4、房间住人前明确登记室内设施,物品配备惜况,标明品名、数量型号、价格等。

5、宿舍分配前各系学工办主任要与公寓楼长当面验收物品及设施状况,相互签字留存。

6、宿舍若有住宿学生调整要重新核查财产,有损坏的要明确损坏财产的贵任人,自然损坏要及时联系公寓楼长跟换或绝修。

7、对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学生要进行处罚,并及时联系学生处公寓科维修被损坏财产。

8、对宿舍内公共财产损坏责任不明确,由本宿舍住宿学生共同承担责任。

9.公离楼长对损坏财产设备如无明确记就要给于年度考核。

10、公高安全员换岗,调动必级有严格的交换手续文档校对兼容模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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