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我院决定开展评选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的评选,依据《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在籍学生和班级。
三、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评价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心素质良好,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院、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次以上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三)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情况;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四)优秀班集体
1.各系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院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能够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艺表演、党团活动、运动会、各种小型比赛等)并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班级在系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违纪、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低。
(五)、各系进行评选和推荐,系党政联席会议对班级民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在全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经院学生工作处复核后,研究决定表彰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系统一组织填写《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优秀班集体”登记表》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花名册,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综合教育科。
2、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按时上报评优材料。
3、各系要通过评选工作,选树和宣传优秀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传承优良学风校风。
特此通知
附名额分配表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2日
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系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 生干部 |
优秀毕 业生 |
优秀班集体 |
在校生 |
扩招生 |
机电技术系 |
31 |
4 |
7 |
27 |
2 |
经济管理系 |
37 |
6 |
9 |
35 |
2 |
农学与马铃薯工程系 |
7 |
11 |
4 |
6 |
1 |
商务信息技术系 |
12 |
11 |
6 |
11 |
1 |
建筑技术系 |
4 |
2 |
2 |
3 |
1 |
学前教育系 |
37 |
1 |
7 |
17 |
2 |
畜牧兽医系 |
12 |
7 |
4 |
8 |
1 |
说明:三好学生扩招名额只用于扩招生,不得用于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