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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生源地贷款实施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25


 

1、校生凭学生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

2、生源地贷款学生每人每年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

3、学生应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回执的录入,并向计划财务处提供学生贷款到账明细。

5、贷款款项下拨至学院后,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发放。

6、外省生源地贷款如有不同流程者,可单独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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